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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刀霜劍嚴相逼 市場政策壓力逼經(jīng)銷商大撤退?

作者: 汽配人網(wǎng) 發(fā)表于: 2005-08-17
人要逼急了,什么招都使將出來。經(jīng)銷商們剛玩罷“降價補償”,緊接著又來了招“以舊換新”。就是開著舊車去4S店,由店方估價后,沖減新車的價款,消費者付清差價,便可將新車開走。這手大概是跟賣高壓鍋的學來的。然而群眾的眼睛早已雪亮,有人提醒,所謂“降價補償”、“保值銷售”,都不過是經(jīng)銷商的噱頭,“以舊換新”等于讓車商賣完一輛新車,再賣一輛舊車,掙兩輛車的錢,消費者切不可上當。   身處水深火熱中的經(jīng)銷商當然覺得委屈:“以舊換新”能掙什么錢?政策先管住了。按規(guī)定,二手車交易必須在交易市場內(nèi)完成,以避免“黃?!背促u,攪亂車市。也就是說,車商與車主間的舊車交易,不能在店里搞,還得上場子里去,所有中間費用都不能省略。這還能賺誰的錢?“以舊換新”,也就賺了個吆喝。   饒是花招迭出,大伙兒就是不買賬,上個月,某品牌經(jīng)銷商只賣出了不到10臺車,這日子,沒法兒過了。   屋漏偏逢連夜雨,《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》日前定稿,現(xiàn)已提交國家工商總局,可能將于近期出臺。對經(jīng)銷商來說,可謂重大利空。   據(jù)悉,新辦法將規(guī)定,實行“汽車品牌專賣制”。也就是經(jīng)銷商要先得到廠商銷售許可,方可從事該品牌的產(chǎn)品專營,成立時下流行的4S店。該規(guī)定一旦實行,大部分經(jīng)銷商都變成了“非法賣車”。以上海為例,目前的1000多家汽車經(jīng)銷商中,得到廠商授權只占兩成,另外800多家將是新辦法的清理對象。   “三十六計,走為上策”,經(jīng)銷商們開始撤退。也有那咬牙硬扛的,紛紛申請強勢品牌專賣,雖然明知車廠會借機抬高門檻,加重盤剝,但也只能引頸受戮。   風刀霜劍嚴相逼,到底誰來拯救經(jīng)銷商?有關專家慈悲為懷,承認如果《辦法》出臺,本已重病纏身的經(jīng)銷商,可能會“雪上加霜”。“在市場銷售情況不景氣的情況下,有關部門可能會推遲管理辦法的出臺時間”。只不過,僅僅是死刑改為死緩,又有多大作用呢?( □張越 李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