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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保價汽車運輸貨物賠償原則

請大家?guī)椭治霭咐?通過配貨站未簽定合同情況下承運貨物,在運輸過程中部分貨物被盜,并且已報案.所丟失的貨物未保價,該如何確定賠償金額?
提問者:網友 2017-0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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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辦保價運輸的,不按件數只按重量承運的貨物,每噸最高賠償100元,按件數和重量承運的貨物,每噸最高賠償2000元;個人托運的搬家貨物、行李每仍公斤最高賠償30元,實際損失低于上述賠償限額的,按貨物實際損失的價格賠償。但貨物的損失由于承運人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造成的,不適用于賠償限額的規(guī)定,按照實際損失賠償。 交通部《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(guī)定》,道路貨運運輸經營者和貨物托運者應當按照《合同法》要求,訂立道路貨運合同,可采用交通部頒布的《汽車貨運規(guī)則》中推薦的道路貨運單?,F在市場上都在使用自行制定的訂單,免不了出現許多問題。運單與合同性質相同,屬于民事法律關系,職能部門不宜干涉?,F在對于不保價貨物丟失責任的追究還沒有明確規(guī)定,運單一經簽訂,若出現問題雙方調解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訴。
回答者:網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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